【规划师论坛5】保障房住区人居环境品质评价与提升策略
主题:城市空间品质与活力提升
【编者按】
城市空间是城市中最易识别、最易记忆的部分,是城市特色的魅力展示场所,而城市空间的品质与活力是衡量一个城市的建设水平的重要标志。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由追求“规模扩张”向关注“品质提升”转变,人们对城市空间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城市空间品质与活力也因此成为城市规划与设计的核心关注对象。为此,本期“规划师论坛”栏目以“城市空间品质与活力提升”为主题,在梳理、总结我国城市品质提升规划主要实践与探索的基础上,对大城市老城区、历史文化街区、老旧社区及保障房住区等的空间品质与活力提升策略展开探讨,以期为读者们提供有益参考。
【规划师论坛5】
保障房住区人居环境品质评价与提升策略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亚热带建筑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师资博士后魏宗财,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博士研究生张园林,广州地理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张玉玲,南京邮电大学地理与生物信息学院讲师翟青在《规划师》2017年第11期撰文,人居环境品质是当前国际城市研究的热点。在中国,随着城市社会建设的持续推进,如何提升住区层面的人居环境品质成为新型城镇化战略的重要命题。文章以保障房住区为例,从建成环境和居民主观感受两个维度对住区层面的人居环境品质进行了探索,发现居民对建成环境总体上可以接受,而其主观感受虽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但总体不佳。故文章从规划政策的完善和规划过程的优化方面提出了规划策略,认为优化保障房住区的选址、鼓励居民全过程参与规划决策、实现规划供给与居民需求的平衡是进一步提升保障房住区人居环境质量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人居环境品质;建成环境;居民主观感受;保障房住区
[文章编号]1006-0022(2017)11-0030-09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引文格式]魏宗财,张园林,张玉玲,等.保障房住区人居环境品质评价与优化策略[J].规划师,2017(11):30-38.
一
人居环境品质相关研究进展
(一)人居环境品质
近四十年来,在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引导下,学者、技术人员和政府决策者等对人居环境品质进行了广泛讨论。但由于讨论是从不同的学科和研究视角推进,关于人居环境品质的定义和评价标准尚未形成广泛共识。人居环境品质的提升虽是全球性话题,但其进展和实现却取决于地方的实际情况。在比较人居环境品质的相关定义类型的优势和局限后,笔者确定了定义低收入住区人居环境品质的方法。
1.基于社会指标法的生活品质
关于人居环境品质的研究可以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中期的社会指标运动。人居环境品质 ( 此时称“生活质量”)在20世纪80年代后受到健康、社会科学和心理学等领域学者的关注,逐步涵盖经济和健康领域,以及社会领域,如福利和教育。生活质量的研究成果主要使用社会指标 ( 定量的统计数据 )评价和比较居住环境,但未囊括居民个体对环境的感受。
采取社会指标方法评价生活质量在数据的可获取方面具有显著优势,而且由于使用人口普查和官方统计数据,便于开展住区间的比较。但这种方法难以有效反映居民的主观感受。一些学者认为,良好的生活质量需要合适、安全和愉快的生活与工作场所,也需涵盖社区的归属感,因为对许多居民而言,社会交往和社会网络带来的社会资本可能会发挥比建成环境更加重要的作用。
2.生活满意度
生活满意度是一种认知判断过程,被界定为“根据个体的选择标准对其生活品质进行整体评估”。故与社会指标方法相比,生活满意度方法聚焦于居民对周围生活环境的主观感受,而非学者、决策者或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感受。Cutter 将其界定为居民个体对某地方生活环境要素的体验和评估,以及这些环境要素对居民个体的相对重要性。可见,生活满意度方法提供了一种主观评价方法,能作为辅助衡量客观生活环境的依据。
生活满意度方法包括宜居性观点和比较观点,两者对提高居民满意度的看法相反。前者认为,生活满意度是基于绝对的标准,是人类多样化需求的满足程度;而后者则认为,人们会根据相对标准作出判断,即会将自身的状况与以往的经历或他人的情况进行比较。宜居性观点在实践中被更为广泛地采用,如西方政府通过改善市民的客观生活环境来换取选票的支持。在人居环境品质评价方面,生活满意度方法除了存在数据收集方面的挑战 ,也无法全面反映当地的人居环境品质,但为社会指标方法提供了有效补充 。
3.基于地方的人居环境品质
基于地方的人居环境品质综合了社会指标和生活满意度两种方法的优点,从主观、客观两个维度来综合评估人居环境品质。Van Kamp 等人的定义是典型代表,其认为人居环境品质是人与环境关系中那些能让地方适合居住的元素。也有学者强调住区层面的人居环境品质是由居民对于社区的共同体验和对社区环境条件的主观评价构成。这些定义的共同特征包括有形特征,如公共服务设施的可达性和就业机会的提供;无形的特征,如安全感、场所感和社会网络。
简而言之,基于地方的人居环境品质是某生活场所的质量,以及当地居民形成的有形或无形的对该场所的共识和评价。该定义能刻画住区实际的空间品质,以及支撑住区可持续发展的决策。
(二)住区层面的人居环境品质
虽然住区层面的人居环境建设受到越来越多的政府决策者和规划从业人员的关注,但在学术研究领域的相关讨论却较为有限,已有的概念侧重点存在显著差异。这不仅因为许多组织根据自身的实际,构建了关于人居环境品质的概念框架,更由于没有一个住区可以一直保持良好的人居环境品质。
住区层面的人居环境品质是住区的空间品质和居民对此的主观感受。经对既有文献和政策文件的梳理,住区层面的人居环境品质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有形和容易量度的建成环境,涵盖公共交通的类型和质量,社区设施的数量和可达性及服务质量,方便到达的开放空间,社会基础设施的供给和区位,就业,邻近城市中心区 ;二是无形和难以量度的居民主观感受,强调居民的满意度及其期望,包括社会资本、社区感、安全感。
中国住区层面的人居环境品质研究成果较少,且观点相对零碎,包括社区管理与服务、社区设施、生活满意度、公共安全、环境友好 、公共交通、社区感和资源共享 。住区人居环境品质实际是与住区及其居民的长期福祉密切相关的空间品质问题,需要结合特定的背景才能做出贴切的界定。
与其他社会群体不同,居住在保障房住区的低收入群体更加需要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交通设施等,故本文的人居环境品质的概念框架偏重公共产品的供给及居民的主观感受,通过两个维度的指标进行界定与评价:一是建成环境维度,包括居住空间、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和公共交通等方面的供给与可达性,相关指标通过实地观察获取;二是居民的主观感受维度,涵盖满意度、社区感和安全感3个方面16个指标(图1),均使用李克特五分量表法来量度,以及通过调查问卷获取。
(三)城市规划对人居环境品质的影响
城市规划政策在改善人居环境品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有学者认为,住区的规划管理会通过具体地块的住房区位、设计、质量和成本,影响其空间品质。有效的规划可以通过城市设计和艺术文化规划来增强住区环境的舒适度,进而提升住区的人居环境品质。而规划人员的参与对提升居民的主观感受水平也至关重要。
源于西方社会的社区规划通过对开敞空间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提供与布局,以及其可达性、美观和安全性等方面的设计,旨在为居民提供优质生活。但也有例外,根据规划建设的一些公共空间却成为了高犯罪率的地方而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致使建成环境对人居环境品质提升的实际效果有限。
二
保障房住区人居环境品质现状
(一)研究设计
随着世界范围内住房私有化的浪潮,中国自20世纪80年代推行了住房的市场化改革,这虽然极大地改善了居民的住房条件,但也导致住房价格持续高涨,越来越多的居民难以担负起购买商品住房。中央政府虽在 1995 年颁布了保障房政策,但实施效果并不理想,覆盖范围较为有限。为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难题,中央政府在 2010 年开始大规模建设保障房,已初步建立了涵盖不同收入人群的保障房体系。但在保障房政策实施的过程中,一些城市由于过度重视保障房的建设数量,致使多数保障房住区布局在偏远的郊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滞后、职住不平衡等,以及由此引发的生活成本增加、社会隔离等,进而导致保障房住区人居环境品质不理想,偏离了保障性住房政策的预期目标。
案例城市是我国实施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先锋城市之一,在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方面已取得初步的成效。按该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的统计,2015年底该市共有 36 个保障房住区,其中 23个建成的住区已安置了26.0万户低收入家庭。鉴于过去 30 年间,中国保障性住房政策先后经历了“安居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公租房”3次重大变化,笔者在每个阶段选择3个保障房住区进行比较,以全面了解其人居环境品质的现状。考虑到第三阶段建设的保障房住区数量远多于前两个阶段,研究选择 5个保障房住区进行研究(图2)。笔者于2015年5~7月对这11个保障房住区进行实地调查,并依据住区的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家庭户数分别进行 1% 的抽样(不足50户的按照50户进行调查),共发放问卷 1019 份,收集到有效问卷885 份。笔者进一步对第一阶段的 B 住区、第二阶段的 E住区、第三阶段的 H住区和 I 住区 4 个典型保障房住区的居民(各20位)、居委会、物业管理人员及保障房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 ( 各 3位 ) 进行访谈,以期深入了解保障房住区的人居环境品质现状问题及其原因。
(二)建成环境维度:总体较好
总体而言,保障房住区拥有较好的建成环境品质。如表1所示,保障房住区的人均住房面积为 21m 2 ,接近城市普通居民 23m 2 的平均水平。其中,G住区的人均住房面积最大,为 2m 2 ;而I住区最低,为18m 2 。
(1) 大多数保障房住区拥有充足和便捷的公共服务设施,居民可以步行10分钟到达。在调查的 15 项常用的公共服务设施中,有7个住区在700m范围内 ( 步行 10 分钟 ) 拥有 12 项以上的设施。但住区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外围地区的保障房住区由于区位偏僻,周边用地功能单一,居民难以便捷地使用公共服务设施。以 I 住区为例,它建在城市外围的氮肥厂废弃厂区,周边公共服务设施匮乏,在 10 分钟步行范围内仅有5种公共服务设施,且幼儿园一直未运营,拥有较差的空间品质。而同年建成的H住区位于中心城区,周边用地功能高度混合,其周边200m范围内的公共服务设施种类多达 12 种,拥有优越的空间品质。可见,保障房住区的区位直接影响其建成环境品质。
(2) 保障房住区的公共绿地供给符合国家标准。据实地调查,保障房住区的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1.2m 2 ,略高于1m 2 的国家标准。数值较大的标准差揭示保障房住区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位于外围地区的保障房住区拥有更大的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如区位偏僻的E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2.5m 2 ,而位于中心城区的 B、C 住区等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仅为 0.75m 2 ,低于国家标准。此外,保障房住区对公共空间的可达性不高,平均距离约为 728m,在 10 分钟步行范围以外。调查发现,早期建成的保障房住区拥有更高的公共空间可达性,如D 住区与公共空间的距离仅有 60m,而2011年建成的I住区与公共空间的距离高达1.9km。另外,保障房住区的居民存在较显著的职住不平衡问题。虽然保障房住区的居民到工作地点的平均距离为6.5km,在1小时内可达,但在外围地区,公交线路少、发车频率低,导致了严重的职住分离。调研发现,K 住区居民虽然距工作地的平均距离为 8.1km,但住区 500m 范围内仅有 1 个公交车站和3条公交线路,居民前往工作地至少要换乘 2 次公交或地铁,每天通勤时间在 3 小时或以上。高额的通勤成本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品质。
(3) 保障房住区的公共交通可达性较高。由于周边公共服务供给不充足,保障房住区公共交通的可达性对其人居环境品质变得尤为重要。调查发现,公交车是居民日常生活最常用的交通方式,约71.5%的居民乘坐公交车出行;公交车站均布局在保障房住区的门口附近以提高可达性。但住区的规模和形状的差异致使公交车的可达性存在明显差异。例如,D住区的规模较小,不足千户,居民到最近公交车站的距离仅为30m,而规模较大的J住区形状不规则,到公交车站的距离为310m,但仍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三)居民主观感受维度 : 总体可以接受
基于对人居环境品质主观感受维度的文献综述,结合保障房住区低收入群体特殊的社会经济属性,笔者选择了满意度、社区感和安全感 3 个维度的 16项指标,经过相关性分析等步骤后,仅有 11 项指标可使用主成分分析进行降维处理,并按照计算结果,将相应指标归纳为“对建成环境的满意度”、“邻里关系”、“安全感”和“来自居民组织的支持”4个主成分(表2)。
保障房住区的居民对住区的空间品质不太满意,总体主观感受分数是 3.3分,但仍可以接受。研究发现,居民主观感受的4个主成分存在显著的差异。“邻里关系”方面得分最高,为4.1分,其次是“安全感”(3.3 分 ),“对建成环境的满意度”(3.2 分 ) 和“来自居民组织的支持”(3.2 分 ) 得分较低。由于本研 究是国内首项定量量度保障房住区人居环境品质的成果,故需选取国际上的一些相关研究进行比较。首尔保障房住区居民的建成环境满意度为 3.4 分 ( 五分制) [44] , 邻里关系的量度值为7.1分(十分制 ) 。可见,案例城市保障房住区的邻里关系更佳,而对建成环境的满意度亦与首尔相仿。下文通过分析居民主观感受等4个主成分及相应指标,进一步挖掘住区层面人居环境品质的特征。
1.可以接受的建成环境满意度
居民对住区的建成环境并不太满意,这是居民主观感受4个主成分中得分最低的,不过仍可以接受。对相应指标的分析发现,居民对住区内部建成环境的满意度高于外部,其中居民对住区开敞空间的满意度最高 (3.4 分 ),因为它与周边的商品房住区并无明显差异。访谈发现,居民现在的居住环境比其搬入前的环境有大幅改善也是重要原因。另外,居民对公共服务设施的满意度要低于公共空间(表3)。
2.紧密的邻里关系
保障房居民与邻居关系密切,“邻里关系”方面的得分为 4.1 分,远高于居民主观感受的其他3个方面。居民搬入到保障房住区后,认识了许多新朋友,而且“与邻居交往的频率”和“遇到邻居时,会点头问候”两个指标的得分分别高达 4.4 分和 4.3 分。这与西方学者发现的低收入住区社会网络脆弱并不一致 。访谈也发现,多数居民都有约20位较为熟悉的朋友。但对低收入家庭而言,经济困难阻碍了居民之间的深入交流和互相帮助,对改善居民的社会流动难有显著帮助。
3.没有强烈的安全感
虽然每个保障房住区都设有保安,但盗窃事件依然较为频繁,导致居民的安全感并不强,白天和夜晚的安全感指标得分分别为 3.5 分和 3.2 分,揭示了居民在白天的安全感高于夜晚,主要是由于住区超过80%的盗窃事件发生在晚上。同时,虽然住区开敞空间中有较多人员活动 (这被雅各布斯认为是促进街区安全的重要举措 ),但由于保障房住区规模庞大(多数在6000户以上),集中了来自全市的弱势群体,居民的社会经济属性较为复杂,加之一些居民日常生活中的不良习惯 ( 如高空掷物、破坏公共桌椅和乱扔垃圾等 ),导致访谈居民的安全感降低。另外,多数保障房住区未施行门禁,外人可以随意进出住区,增加了日常管理的难度,降低了居民的安全感。
4.来自居民组织的支持力度不足
有学者认为,来自住区居民组织的支持有助于提升低收入居民的归属感和团结度。但中国保障房住区的社会组织发育先天不足,只有社区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等组织,访谈结果显示这些组织分别以完成街道办和市住保办安排的工作为主,工作效率较低,居民难以得到他们的帮助,这加剧了居民对此类组织的不信任,致使居民参与住区建设的积极性并不高,这与西方国家的低收入住区案例相似。
(四)小结
保障房住区的区位对居民使用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交通均有显著影响,并影响他们对空间品质的主观感受。建在优势地段的保障房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空间供应较为充足,可达性高,居民主观感受较为愉悦。例如,第三阶段的H住区是全市保障房住区空间品质最高的住区。该住区门口的公交车站有10余条公交线路可以通往中心城区的多数地段;距离地铁站仅300m,对面是街道的肉菜市场和大型购物超市,生活便捷。访谈的居民对住区环境非常满意,认为很幸运能入住该住区。
位于外围地区的不同时期建成的保障房住区的空间品质和居民的主观感受均存在显著差异。访谈发现,建设在偏僻区位的保障房住区的建成环境和居民对空间品质的主观感受经历了同步动态变化的过程。在第一阶段,居民刚搬入新建成的保障房住区,由于区位条件较差,多数公共服务设施供应不足 ( 表现在可达性不高或尚未投入运营 ),这极大增加了居民的生活成本(图3)。故在此阶段,居民对生活不便利、建成环境不完善的住区不太满意。在第二阶段(约5 年后 ),经过相关政府部门的长期沟通协调,以及快速的城市化进程,住区的区位逐渐改善,幼儿园、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逐渐运转,居民对人居环境品质的感受也得到改善;而住区内外也有一些公共服务设施由于缺乏维护,逐渐老化,但仍可以使用。在第三阶段,由于缺乏日常维护和更新,住区建成环境的品质变差,许多设施无法使用;另外,居民之间及居民与居民组织之间的关系日益恶化,住区的人居环境品质整体下降。
四
保障房住区人居环境品质原因分析
(一)高品质规划方案与实际建成环境之间的差异
为适应快速的城市化和居民日趋多元化的需求,中国的城市规划在制度设计、技术标准和规范等方面不断创新。保障房住区规划逐渐将“营造宜居的环境”作为目标,以“以人为本”为原则。具体来说,第一阶段的保障房住区规划由于缺乏明确的标准与规范,方案仅是一个技术文件。实际建成环境虽完全符合规划方案,但由于当时的规划标准偏低,许多类型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开敞空间供应不足,道路较为狭窄,很多设施由于缺乏维护和更新而无法运转,降低了居民对建成环境的满意度和对空间品质的总体评价。在逐步完善的技术标准的指引下,第二、第三阶段的保障房住区规划方案通过提升公共服务设施和开敞空间的数量、类型与可达性,优化空间布局来改善住区的空间品质,但如上文所述,住区的建成环境与规划方案存在一定的偏离,主要表现在:一些规划的设施被用于其他用途;某些公共设施(如I住区的幼儿园)已建成,但一直未能经营;一些设施投入运营,但供不应求,如K住区的公交线路不能满足居民需求。简而言之,虽然第三阶段的保障房住区拥有高品质的规划方案,但却未建成宜人的空间品质环境。
(二)基于选址阶段的原因分析
当前,对于保障房住区人居环境品质影响因素的分析集中于中央—地方政府在住房保障的事权划分、财政支出分担与土地资源供给等,以及治理结构制度层面。基于上文总结出的规划选址对保障房住区人居环境品质的重要影响,笔者聚焦于在保障房住区选址原则政策日益明确的情况下,规划选址如何影响其人居环境品质及其深层次的原因。
据该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2011年颁布的文件,保障房住区地块的选址依据包括总体布局、微观选址与协同实施三方面与七项细分指标组成的评价体系 。其中,总体布局原则旨在实现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在发展方向、产业和均衡布局的部署,属必须执行;微观选址原则包括结合公共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住区混合布局3个指标,确保保障房住区到公共交通、公共服务设施的高度可达性,以及与周边住区的融合发展,该原则属高度推荐;协同实施原则属建议执行,建议靠近商品房的储备用地,促进保障房住区周边的设施同期实施、同步配套(表4)。
虽然上述选址原则有利于提升保障房住区的人居环境品质,但实施并未尽如人意。笔者选取的 E 住区和 H 住区是在文件颁布前确定选址,而K住区则在文件颁布后的 2013 年确定位置。比较发现,K 住区的选址与文件规定的原则并不相符,也揭示选址政策并未得到充分遵守。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北部地区优先考虑生态保护,并非城市向外拓展的主要方向,故能容纳5万居民的K住区被放置于产业区较少和就业机会较稀缺的北部,有违总体布局原则;从微观选址看,上文对K住区建成环境的分析已证实其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交通的供应与可达性并未满足居民的需求( 图 4),与周边的住区融合度较低,与保障房住区选址文件的要求相悖。研究也发现,随着快速的城市化,早期建成的保障房住区的区位条件逐渐改善。与2008年刚建成时相比,E住区微观层面的建成环境显著改善,主要表现为区位改善带来的公共交通和公共服务设施可达性的提升、附近就业岗位增多和空间品质逐步改善(图4)。
(三)对选址政策未能充分实施的原因分析
保障房住区的区位选址并非仅仅是一个技术问题,其实质是土地供应的问题。据访谈,地方政府是保障房住区选址过程的主导者,其通过权衡地块具体用途所获的受益来决定是否用于建设保障房。人居环境品质较高的D住区和H住区是政府面临紧迫的保障房建设任务优先建设的产物。鉴于符合保障房住区选址原则的地块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政府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一般将优势区位的地块拍卖建设商品房。而低收入居民没有参与选址决策过程的正式渠道,故其实际需求难以得到有效满足。结果导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中心城区预留的空间越来越少,新建保障房住区的空间分布也随之向外围蔓延,越来越多的保障房住区布局在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设施供应不足的偏僻地区。
四
保障房住区人居环境品质提升策略
(一)规划和管理政策的完善
保障房住区的选址对其人居环境品质有重要影响。地方政府应充分考虑低收入人群的实际需求,将保障房住区置于公共服务设施较为充足和公共交通便捷的地段;上级政府需将此与保障房的建设数量一并纳入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体系,这有助于降低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成本和营造适宜的生活环境,切实实现中央政府关于保障房政策的初衷。建议将“三旧改造”的土地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对于涉及到低收入群体的旧城更新,应通过提高原居民的回迁率等方式,尽可能弱化拆迁安置对他们的负面影响。
此外,保障房住区作为政府提供的产品,不应采取门禁式,住区内部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开敞空间应面向该地段所有类型的居民,而非仅服务于该住区的居民。这有助于弱化低收入群体的空间集聚,促进保障房居民与周边住区居民的社会融合。
(二)规划过程的优化
基于政府是公共交通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提供方,有关主管部门需要建立更为有效的协商机制来加速住区配套设施的建设运行,在低收入家庭搬入时要确保同步运营,减少他们的生活成本,逐步实现“以人为本”的空间品质。
更加鼓励公众参与,逐步建立一个更加公平和透明的规划决策机制。规划师和居民不仅应参与规划的全过程,有正式的渠道来表达自己的建议,而且建议能在规划实践中得到充分的尊重。这种参与不仅有利于在政府提供的建成环境和居民实际需求之间建立平衡,提升居民的归属感,而且能规避地方政府为追求短期的经济利益而忽视长远的社会利益。
(三)住区空间层面的规划建议
合适的就业机会对改善低收入居民的社会经济状况非常关键。因此,对于建在城市外围地区的保障房住区,除了需增加其 10 分钟步行范围内的公共服务设施的种类和数量外,还需要提高居民对公共交通和就业机会的可能性。这不仅需要在保障房住区附近设置可达性高的公交站点,还需要考虑合理的公交线路安排和发车频次,减少低收入家庭的通勤时间和成本,尽可能弱化职住分离的影响。
住区内部开敞空间的规划设计应进一步优化,需增设羽毛球场、健身场地等兼具运动和积极社交功能的服务设施,提高其覆盖率,确保5分钟步行范围内可达,强化住区的活力。住区层面的规划方案需要更关注社会文化方面的需求,提供一个适宜的居住环境和向上流动的机会,而非仅提供一个居所。而规划师也需要在规划编制过程中采取更专业的技术分析以提升规划方案的科学性和说服力。
五
结语
同全国其他城市相似,案例城市的保障性住房已初步改善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笔者从建成环境和居民主观感受两个维度对住区层面的人居环境品质进行了探索,发现保障房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交通供给相对充足,可达性良好,建成环境总体上可以接受。另外,保障房住区的区位非常关键,它关系到住区周边的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和公共交通的提供与可达性,进而影响住区的空间品质。
人居环境品质的提升需要更多关注居住人群的实际需求。保障房住区的居民主观感受虽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但总体不佳。其中,住区邻里关系较为密切,居民有很强的与邻居交往的倾向,但居民安全感不强;由于中国保障房住区管理制度的内在不足及对设施日常维护的缺乏,居民难以获得相关组织的支持,对建成环境也不太满意。
对基于规划选址阶段的保障房住区人居环境品质的挖掘发现,城市规划作为政府提升人居环境品质的重要工具,在经济利益优先的大环境中,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笔者从规划管理政策的完善和规划过程与空间层面的优化提出了规划策略,认为优化保障房住区的选址,鼓励居民的全过程参与规划决策,实现规划的供给与居民需求的平衡是进一步提升保障房住区人居环境品质的重要途径。
当然,中国的保障房发展实践不足30年,目前在人居环境品质方面存在的不足在所难免。未来需要立足自身的实际,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寻找出一条人居环境品质较高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道路。
文章全文详见《规划师》2017年11期
《保障房住区人居环境品质评价与提升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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